一.读者(含非本市户口的读者)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驾照等),填写《办证申请表》,并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办理借书证。 各类借书证免收工本费、服务费。同类借书证每人限办一证。
二、借书证有效期为两年,期满请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借书证到办证处免费验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办证时请如实填写《办证申请表》,字迹应工整清晰。联系地址须写明街道门牌、单位全称或住宅区全称、楼号、户号。
四.读者如遗失借书证,请持有效证件原件速到办证处挂失,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挂失一周后可持有效证件原件到本馆财务科(三楼)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同时可重新办理新证。
五.借书证即为押金凭证,如需退证,请先还清所借书刊及音像资料,付清逾期费用,再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借书证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六.办证、退证时,钱票请当面点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七.借书证种类、借书类型和册数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