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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古籍保护厅际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17-11-21分类:工作机构责任者: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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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下发后,为切实推动广西古籍保护工作,2007年4月26日,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的吴恒在广西图书馆检查广西古籍保护工作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文件精神,并指示在自治区文化厅设立广西古籍保护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区古籍保护工作。

2007年5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07]69号)指出,由自治区文化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财政厅、新闻出版局、宗教局、文物局、档案局(馆)、地方志办公室等部门组成广西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共同协调广西古籍保护工作。

 厅际联席会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古籍保护的重大政策措施,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建议;协调解决全区古籍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并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古籍保护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