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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我与中华古籍”主题征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5分类:工作动态责任者: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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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古籍收藏单位: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公众古籍保护意识,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光明日报社、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拟联合全国各省级古籍保护中心等单位共同主办“我与中华古籍”有奖征文活动。

我区自2007年在开展古籍保护工作以来,古籍普查、古籍修复、申报评审、队伍建设、成果整理等方面都取得较大的突破,各古籍收藏单位对此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宣传我区古籍保护工作成绩,展现古籍保护工作者的情怀,发现古籍利用者的动人故事,请各收藏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征文活动。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文主题

(一)与中华古籍阅读相关的故事、阅读感想感受;

(二)与古籍历史、收藏、鉴定、普查、修复、整理、保护相关的个人经历、故事;

(三)其他与中华古籍相关的内容。

二、征文对象

征文对象不限,全区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三、征文要求

(一)紧扣“我与中华古籍”主题,题目自拟,文体不限。文章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

(二)原创且未经任何正式出版物刊发。作品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如有抄袭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每人投稿数量不限,文章字数限定在2000字以内。

四、评选办法

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征文评选,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报送二等奖以上作品参加国家中心评选。

六、投稿方式

1、请各古籍收藏单位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征文报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

2、邮件标题及提交的文件请以“(征文投稿)+文章题目+作者姓名”的格式命名,并将以下附表粘贴在征文文档开头。

3、征文报送邮箱:gxtsg@163.net

4.咨询电话:0771-5864579,0771-5860297,

联系人:张鹤明、李臻

七、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 表格下载

 

广西古籍保护中心   

2014年4月23日   

附件:

征文题目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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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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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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