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4分类:中心简介责任者:浏览: 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是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在广西图书馆设立的二级分中心,旨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有效地开展本地区联合编目工作,促进本地区各类型图书馆文献编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本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平等互助、合作共建的原则,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整合书目数据资源和人力资源,降低编目成本,避免书目数据的重复建设,最大程度实现书目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
第二章 中心任务
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各系统、各类型图书馆联机联合编目工作,降低成员馆及用户的编目成本,提高编目工作的质量,努力减少书目数据的重复制作,向各成员馆和数据用户提供标准、规范的数据;负责本中心联合编目网络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和正常运行。努力发展成员馆和数据用户,协调各成员馆之间的编目工作,并负责指导、培训各成员馆编目人员制作数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行政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同时也依托于各成员馆,为非赢利性组织。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负责联合编目日常工作,总校两名,负责数据总审校,质量监督员5名,负责指导、审校编目数据,成员由各级、各类型图书馆馆长、采编主任,数据用户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开展联编工作。
主 任:黄燕芬 副主任:许凌艳
总 校:覃柳慧 梁俭
质量监督员: 阳艳玲 谢莉萍 苏秀芳 张洪铭 朱秋蓉
成 员:各级、各类型图书馆馆长、采编主任,各数据用户负责人
第四章 成员馆的权力和义务
1.凡自愿申请加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的各级各类图书馆、数据用户,在中心注册后均可成为本中心的成员馆。
2.成员馆可通过中心了解有关的政策和标准,享受中心提供的所有服务及中心提供的部分产品的优惠价格。有义务严格遵照中心制定的各项标准,规范建设本馆的书目数据库,提供给中心的书目数据中心将按规定支付相应的报酬。
3.接受中心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活动。
4.为中心提供数据将获得报酬,原则上要求成员馆上载馆藏。上送数据的编目员需取得本中心的联机编目员资格认定后,可上传数据,否则系统拒收。上传的数据,中心采纳一条,均会通知对方,并以每条2元的价格向成员馆支付数据使用费。
5.依据中心分配的馆代码,成员馆可从网上免费下载中心提供的联合编目客户端软件,安装后即可下载中心数据库的书目数据。
第五章 加入办法
1.凡承认本章程并自愿参加本中心的,在中心注册后均可成为成员馆。
2.中心在接到成员馆登记表后,即在系统中建档,并通知对方中心所分配的成员馆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