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8-01分类:本馆公告责任者:网络技术部浏览: 次
各位读者:
为进一步提升数字资源服务效能,我馆已于2023年4月19日对原有电子证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关于电子证升级使用的通知》。根据通知,2023年4月19日前注册的电子证,需要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真实性认证,逾期未完成真实性认证的电子证将被停止使用;已进行真实性认证的电子证(含新注册的电子证)、电子社保卡申请的电子证、实体类证不受影响。现就停用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停用说明
1. 停用范围:2023年4月19日前注册的,且未进行真实性认证的电子证(证号为手机号)。
2. 停用表现:登录我馆数字资源平台时会提示“未进行真实性认证,请注销原证后重新注册”,如下图所示:
二、自助注销及重新注册说明
对于已被停用电子证的读者,如果想继续使用我馆的数字资源,需要对原电子证进行自助注销并重新注册,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我馆官网首页(http://www.gxlib.org.cn),在左上角“我的图书馆”处登录,如下图所示:
2. 登录后在“用户信息”——“自助注销”处,点击自助注销按钮,如下图所示:

3.成功注销后,在我馆官网首页左上角“我的图书馆”下方点击“注册”,或者通过微信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公众号,在“我的图书馆”点击“在线注册”,完成注册后即可正常使用我馆的数字资源。
未尽事宜,请咨询广西图书馆,咨询电话:0771-5850126。
特此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