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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1部古籍入选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发布时间:2020-11-20分类:新闻动态责任者:bgsbgs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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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国务院批复,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752部)》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23个)》,广西共有6家古籍公藏单位的11部古籍入选。

广西本次入选的珍贵古籍包括: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办公室5部,分别是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汪仪宣抄本《本司黎魂仙玄科》、清咸丰四年(1854)农玄昌抄本《别溺水府龙王么秘法本》、清咸丰四年(1854)农玄昌抄本《狼塘乙本》、清咸丰五年(1855)抄本《魔送慢令有财用》、清黄万清抄本《吩娅歪》;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2部,分别是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刻《音汉清文鉴》、清抄本《虎口余生》;广西图书馆1部,清乾隆内府写南三阁四库全书本《文苑英华》;广西民族大学图书馆1部,明刻朱墨套印本《淮南鸿烈解》;柳州市图书馆1部,明弘治八年(1495)书林魏氏仁实堂刻《性理大全书》;梧州市图书馆1部,明万历抄本《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

此次广西入选的珍贵古籍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以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居多,满文古籍首次入选。入选古籍中,古壮字古籍5部、满文古籍2部。二是抄本居多,兼有刻本和写本。入选古籍中,抄本7部,包括少数民族文字古籍6部、汉文古籍1部;刻本3部,包括汉文古籍2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部;写本1部,为汉文古籍。

值得一提的是,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刻本《音汉清文鉴》是满汉合璧注解词典,共分二百八十类,约收词语一万二千三百条,涵盖了清朝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天文、地理、风俗、习惯、医学、宗教、文化等各方面的用语,所有词语均以满文、汉文双语标注,行间题有蒙文标注,充分显示了清初多民族融合的风貌,具有重要的版本和文献价值。

自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实施以来,广西共有9家古籍公藏单位的84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其中,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办公室26部、广西图书馆22部,桂林图书馆、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各10部;4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分别为2009年第二批入选的广西图书馆、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以及2010年第三批入选的桂林图书馆、柳州市图书馆。

文苑英華卷七百三卷端  广西图书馆藏

 

狼塘乙本  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办藏

 

音汉清文鉴-序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藏